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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考安排
    关于2017年全国第四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统考违纪情况的通报(中级)
    时间:2017-12-21   浏览次数:2996


    各有关培训机构:

        2017年12月17日,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上海)站开展全国第四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统考期间,发现3名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现将违纪情况通报如下:

    一、违纪情况

        1、陈伟(准考证号:1712173600302801685,身份证号:310228197711236012),工作单位为上海洋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参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级理论统考;

        2、杨梦琳(准考证号:1712173600302801686,身份证号:513701199309025029),工作单位为上海洋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参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级理论统考;

        3、杜伟民(准考证号:1712173600302801482,身份证号:612323198809049013),工作单位为上海佳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参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初级理论统考;

        上述三名考生趁考试结束离场之际,擅自将考卷带出考场,该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国消防协会《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统考考生考试作弊行为处理办法》、《2017年度第四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统考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

    二、处理决定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统考考生考试作弊行为处理办法》和《2017年度第四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统考工作方案》有关规定,考试中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或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情节严重的禁考2年。为警示本人,教育全体,经上海市消防协会领导研究作如下处理决定:

        1、陈伟、杨梦琳和杜伟民三名考生本次鉴定理论考试成绩无效。

        2、陈伟、杨梦琳和杜伟民三名考生2年内禁止参加全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即从2017年12月17日起到2019年12月16日期间禁考。

        3、陈伟、杨梦琳和杜伟民三名考生考试违纪情况在上海市消防协会网予以公布,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和上海市消防总队相关职能部门。

    三、有关要求

        1、各有关培训机构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参考人员的教育引导,明确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的法制性、严肃性、权威性,明确违反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应承担的责任。

        2、全体考生应认真学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有关规定。明确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属于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考试,须高度重视,严守纪律。

        3、今后鉴定考试中,鉴定站将严格程序、严格监控、严格要求,确保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规范、公正。

        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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